在建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是施工现场伤亡事故发生率最高的一项,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平均约占45%)。因此,建立完善的建筑工地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操作规程,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提升高空作业个人安全防护等级,是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关键。
(1)高处作业的标准,统一划分规定如下:
1)凡在附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附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度在2m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m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m至30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A 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高温或者低温环境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C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D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E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F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G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H 对突然发生的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2)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状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1米高的护身栏杆。
(4)高处作业下面或附近有煤气、烟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必须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5)从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高空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安全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
(6)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以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7)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
(8)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下表的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插入图表】
(9)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准掉下。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10)在3m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如箱子、铁桶、砖堆等物)上进行工作,
(11)高处作业下方,应设数人戒,严禁人员通行或工作。否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免掉物伤人。
(12)高处作业人员,精神要集中,不得打闹,不得麻痹大意,防止坠落。
(13)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架子、脚手板、马道、靠梯和防护设施等,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迁就使用。
(14)高处作业严禁烤火取暖,使用喷灯、气焊注意火焰不要靠近脚手架或其它易燃物,焊接作业的下方或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消防器材和专人看管。
(15)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垂直上下时,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坠落制动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16)雪天高处作业,必须及时将各走道、脚手板等处霜、雪、冰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17)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
(18)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19)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20)特级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应有专人负责。
(21)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及进行修补、拆装工作等,必须拴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伤人。
(22)在电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构架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23)高处作业周围的沟道、孔洞井口等,应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
(24)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5)进行三级、特级和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
有效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对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