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规定适用于所属各分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管理工作。
一、热环境的改善与防暑降温
㈠ 通过技术革新,引进新设备,使繁重的手工劳动改为机械化生产。
㈡ 在热源与作业人员之间设隔热屏障,降低辐射的吸收。
㈢ 通过利用机械风能或改善自然通风效果降低作业环境的热量。
㈣ 对高温作业工人就业前、入暑前的定期体检,如发现有高温作业禁忌症或可疑工人,作适当调离或给予健康监护。定期体检之后,公司建立高温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
㈤ 工人在高温环境作业下,工人损失水份、盐份的情况时,公司供应适当的饮料和防暑药物。
㈥ 针对高温作业时工人的机体代谢强,营养消耗增加,因此要加强补充营养,同时注意饮食制度。
㈦ 根据各工种和工艺的不同,安排和劳动休息时间,安排好轮班制度,缩短劳动时间,做到勤轮换,创造良好的休息场所。
㈧ 根据各工种的作业需要的不同,供给安全帽、防护眼罩、面罩、手套、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二、生产性粉尘的防治
㈠ 在运输、装卸粉状物料时用机械代替工人操作。
㈡ 把物料的破啐、研粉、筛选改为湿法操作。在物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中添加水,抑制粉尘飞扬。
㈢ 在运输、装卸中密闭尘源。
㈣ 定期检查防尘设施和除尘设备,定期评价防尘措施的实际效果,及时制定和改进防尘措施。
㈤ 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人佩带防尘口罩、防尘面具,定期作好工人的教育。
㈥ 在粉尘环境中(金属除锈、砼工施工、木工棚)的作业人员,应视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帽等。
㈦ 经常在粉尘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如电焊、砼工要定期体检。
三、生产性毒物的防治
㈠ 建立健全有毒物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有毒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㈡ 有毒物品要有明确的标识和安全标签,向工人提供齐备的技术说明书。
㈢ 有毒物品有密闭,以免泄漏、散发。回收好剩余有毒物品。
㈣ 向工人宣传有毒物品的危害和如何识别安全标签。工人掌握必要的预防、控制及应及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性的对工人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教育 和培训。做好岗前体检及定期体检。
㈤ 根据有毒、有害物品的种类、性质、作业环境等实际情况,考虑采取下列防护措施:戴防毒面具、戴防腐蚀手套、穿耐腐蚀鞋、戴防护眼镜。
四、噪声的防治
㈠ 改进设备及工艺结构。
㈡ 采用吸收音、隔音等技术。
㈢ 合理调整工作时间,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㈣ 缩短工人在噪声中的时间。
㈤ 工人佩带防护用具(如防噪音耳塞、耳罩或头盔)
五、辐射防治
㈠ 给电焊、气焊工人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如深色的防燃工作服,戴有边罩的防护眼镜)。
㈡ 定期检查防护用具是否失效,并定期更换。
六、个人防护用品
㈠ 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㈡ 建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㈢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环境,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㈣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降温劳动保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制度为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有效控制施工中危及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因素,避免或减少事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防护
㈠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堆放场地应按施工总图布置的位置设置,并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适宜消防器材,要设“严禁烟火”的标志牌。必要时划定防火区,区内严禁烟火。
㈡ 公司安全科每月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措施和火灾防范措施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不符合,应责令项目部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并保存监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