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烟气脱硝常用的主要技术有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两种,在生产过程、生产环境、施工过程、劳动过程中都存在着职业病危害因素。
为了能够系统、全面、准确的识别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高毒物品目录》、《职业病目录》、《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从烟气脱硝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方面来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
本文从生产过程、生产环境、施工过程、劳动过程三方面入手,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
一、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氨:脱硝剂为氨水或液氨时,阀门或管道法兰连接处可能发生泄漏,工人可能接触到氨。
尿素:脱硝剂为尿素时,阀门或管道法兰连接处可能发生泄漏,工人可能接触到尿素。
二氧化硫:烟道密封不严,产生泄漏时,工人可能接触到二氧化硫。
一氧化氮:烟道密封不严,产生泄漏时,工人可能接触到一氧化氮。
二氧化氮:烟道密封不严,产生泄漏时,工人可能接触到二氧化氮。
煤尘:锅炉进煤装置密封不严,产生泄漏时,工人可能接触到煤尘。
其他粉尘:烟道密封不严,产生泄漏时,工人可能接触到其他粉尘。
噪声:锅炉配套的泵会产生机械噪声。--为员工配发防噪音耳塞或者防噪音耳罩,降低噪音对人体伤害。
高温:锅炉及汽包等附属装置可能产生高温危害。--穿戴合适的隔热服作业,降低作业环境高位辐射,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工频电场:工人进入配电室,工频电场大于5KV/m时,会对工人产生危害。
此外,工人在进行电焊焊接作业时可能接触到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紫外辐射。对于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防护,可以给员工配置防毒面具,针对不同的作业岗位所接触的有害物,选择不同类型的滤毒盒搭配。
二、生产环境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厂区总平面应布置合理,建筑物容积和建筑物结构应与生产性质相适应,无厂房低矮、狭窄。建设项目的操作室内夏季采用自然通风加空调系统降温,满足夏季降温要求;夏季室外的温度较高,但员工只是巡检,工作时间较短,若有需要长时间在室外工作,夏季有高温危害。冬季操作室内采用散热片取暖,采暖温度达18-25℃,满足冬季取暖要求;冬季室外温度较低,但员工只是巡检,工作时间较短,若有需要长时间在室外工作,冬季应注意御寒。
三、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设项目车间的设备、管道以及消防管道需要喷涂防腐涂料,会接触到苯、甲苯等有害物质;建筑物的防水工程会接触到甲苯;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石油沥青烟等。
如果施工时间为夏季,施工人员可能碰到高温天气,出现中暑情况,需做好夏季防暑措施。同时,少数施工活动还存在热源(沥青制备、焊接等)。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钻孔机、挖土机、通风机、发电机等)的运转会产生噪声。电焊作业时存在紫外线职业病危害;施工过程会产生矽尘、水泥尘及其他粉尘:矽尘、水泥尘:挖土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等设备作业。其他粉尘:木材加工产生木尘、装修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粉尘产生混合粉尘。
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化学有害因素--化学物质:苯、甲苯、石油沥青烟、矽尘、水泥尘、其他粉尘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紫外辐射
四、劳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劳动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强制性作业体位、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部分岗位长时间站、坐姿操作等。操作工人可能发生视力疲劳、下背痛、腕管综合征、颈肩腕综合征等工作相关疾病。
火电厂烟气脱硝项目应尽可能做到自动化生产,生产岗位主要实行四班三运制,每班工作8小时。
控制系统(DCS)中,作业人员在控制室进行监控作业时采用坐姿工作,如果显示装置及座椅的设计不符合人机工效学的原理,可能使作业人员发生视力疲劳、下背痛、腕管综合症、颈肩腕综合症等工作相关疾病。
依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火电厂烟气脱硝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化学有害因素:氨水、液氨、尿素、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锰及化合物、臭氧、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苯、甲苯、石油沥青烟、矽尘、水泥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