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的“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在危险品运输规定”这个话题,还要源于前段时间一个客户咨询而来。翻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2013年7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危险货物一般指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有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比较常见的危险货物有:如汽油、炸药、强酸、强碱、苯、过氧化物、液氨、液氮等。
针对上述的危险品常见配置的安全防护用品有: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防化服、防化手套及防化靴等。不同的危险品配备的防毒面具也不相同,但防护性能较全面的,可以选用通用型的防毒面具全面具。全面罩防毒面具可以防护整个头部,其中包括面部、呼吸、眼部的防护。
自新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施行以来,很多货物运输司机因违反这条规定被处罚,在这里DEHSM小编提醒货物运输司机,一定要及时配备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加强提升个人及车辆的安全防护系数。
备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和应急救援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