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英文名:Respiratory protective equipment -- non-powered air-purifying particle respirator,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要求,同时针对呼吸器相关配件(比如滤毒罐)都有具体的滤毒要求。
标准状态:已作废,被GB 2626-2019代替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产品主要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等。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适用于工作环境中氧气体积浓度大于18%,温度为-30~45℃,且有毒物质性能能够被判定的同时使用,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空间。
注: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规范替代GB/T2626-1992;GB/T6223-1997;GB/T6224.1-1986;GB/T6224.2-1986;GB/T6224.3-1986;GB/T 6224.4-1986,于2006-03-27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并于2006-12-01开始实施执行。
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规范1981年首次发布第一版,1992年第一次修订为GB/T2626-1992,与GB/T2626-1992规范相比,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增加:
1、自吸过滤式呼吸器术语和定义。
2、防颗粒过滤元件分类、即防非油性颗粒物(以KN标记)和防油性颗粒油(以KP标记),并分别规定了检测条件。
3、过滤元件的过滤效率级别,半面罩有90.0%、95.0%和99.97%3个过滤效率级别,全面罩有95.0%和99.97%两个过滤效率级别。
4、对呼吸器头带、连接和连接部件、呼气阀盖和可燃性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5、对制造商提供的呼吸器清洗和消毒方法的评价方法。
6、对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的要求。
修改:
1、将标准名称从《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修改为《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2、所规范产品的防护对象从防粉尘扩大到防各类颗粒物,即包括粉尘、烟、雾和微生物。
3、在面罩中增加了全面罩、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4、改变了过滤效率检测条件,取代医用滑石粉,用氯化钠代表非油性颗粒物,用DOP代表油性颗粒物,使用最难过滤的颗粒物粒径,并将检测流量从30L/min提高到85L/min,从检测初始过滤效率改变为加载过滤效率。
5、将吸气阻力和呼气阻力的检测流量从30L/min提高到85L/min。
6、改变了呼气阀气密性和死腔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删除:
对吸气阻力上升值、湿阻力上升和面罩质量的技术要求。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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