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配备合适的劳保用品,制定合理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规范,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与健康。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普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1)加气岗、维修岗: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300元/年/人,25元/月,实行季度发放。 

 

  (2)抄表员、巡线员,劳保用品发放标准260元/年,21.6元/月,实行季度发放。 

 

  (3)输配工、库管员、现场工程师、司机,劳保用品发放标准150元/年,12.5元/月,实行季度发放。 

 

  (4)调度热线、客服主管、市场开发专员及公司管理人员,劳保用品发放标准50元/年,12.5元/季,实行季度发放。 

 

  以上资金由财年预算资金支付。 

 

  普通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1)凡缺勤一个月的个人当季度不予发放普通劳保用品。 

 

  (2)有兼职工作的员工,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发劳保用品。 

 

  (3)凡领取劳保用品的员工,因病、事假,离职、外出学习,超过三个月以上者,部门负责人应在其劳保用品个人明细帐上将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限相应延长。 

 

  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管理

 

  1、特殊工种需要配发劳保用品的(如安全帽安全带等),由本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流程经公司相关领导会审通过后执行。 

 

  2、发给个人的特殊劳保用品由使用人妥善保管,调离或改变工作性质时,对耐用劳保用品(如安全帽)等要及时收回,丢失者按成本价赔偿。

 

  3、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须定时检验按期报废,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4、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特殊劳保用品应登记《个人领用物品卡片》由部门保管,作为调转和办理离职手续的依据。 

 

  劳保用品的领用

 

  1、公司每季度统一按部门人数标准发放劳保用品,由部门文员统一领取后发放到个人; 

 

  2、员工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属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劳动条件,按照安全需要依标准规定发放; 

 

  3、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的部门继续使用,次月起按照新标准由新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4、部门文员每上报综合管理部的劳保用品明细,如有晚报或误报影响劳保用品费用扣除,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文员进行考核。

 

  5、劳保用品属日常工作所需,非工作所需不得擅自挪用,违者要追究责任;如有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部门申请办理补购手续,补购费用自付。

 

  6、综合管理部每季度需做好各类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建立发放台帐。

 

  7、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总台账,各部门建立部门内部防护用品领用台账备查。 

 

  企业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保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常用的劳保用品可分由个人保管,负责防护用品的日常维护。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劳保用品有质量问题,要立即向主管部门上报。

 

  以上就是铤和劳保网小编为您提供的关于“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内容介绍,希望对您了解劳保用品有所帮助!生产企业的劳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静电鞋等物品,应定期进行安全点检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劳保用品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