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英文名:Firefighter protective ensemble for rescue,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的定义、型号、设计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GA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规范适用于消防员在抢险救援作业时穿戴的抢险救援消防服、抢险救援消消防头盔、抢险救援防护手套和抢险救援防护靴等全套防护服装。本标准不适用于消防员在灭火作业时,或处置放射性物质、生物物质及危险化学物品作业穿戴的全套防护服装。
注:GA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规范于2006-08-2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并于2007-01-01开始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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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消防部队的主要消防抢险救援作业为城市建筑物垮塌事故搜救、受限空间搜救、车辆等设备类事故搜救以及坑道、沟渠事故搜救。一旦在这几类作业现场出现火焰燃烧、高温环境以及放射性物质、生物物质及危险化学物品等危险时,消防员必须穿着如灭火防护服、隔热服、防化服等相应的防护服装,而不应穿着抢险救援服装。
基于以上几点,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的主要使用场所为城市建筑物垮塌事故搜救、受限空间搜救、车辆等设备类事故搜救以及坑道、沟渠事故搜救作业现场等现场,包括消防头盔、 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四件产品。
为使抢险救援服装能够满足消防员在进行几类主要抢险救援作业的防护需求,通过充分考虑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设定了抢险救援服装的防护范围,确定合理有效的安全防护程度,防止矫枉过正为穿着者带来负担,并且保证整套救援服装各件装备之间能够互相配合,为穿着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整体防护,避免“短板效应”。同时整套抢险救援服装在具有较好的安全防护性能的同 时,还有着较好的穿着舒适性能。